12月11日,恢复限行!
蠡县发布最新通告


各乡镇政府、县政府有关部门:

      为更好地保障居民群众出行需求,统筹考虑全县交通运行情况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,按照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《关于做好重大气象灾害(暴雪)清冰除雪和应对重污染天气恢复主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的通告》,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31日,我县建成区永盛大街、育才路、永宁大街、平安路(不含以上道路)以内区域恢复机动车尾号(含临时号牌)限行措施。11日、12日为提醒劝导期,只教育不处罚。具体规则为:

星期一:尾号2和7限行;

星期二:尾号3和8限行;

星期三:尾号4和9限行;

星期四:尾号5和0限行;

  星期五:尾号1和6限行。

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,限行期间每日限行时间为7:00-19:00时。此阶段的限行时间,不含法定节假日和星期六、星期日,以及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、星期日。重污染红色预警响应期间实施单双号限行(含法定节假日)。

 蠡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3年12月1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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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蠡县交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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